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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债务如何承担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1、在夫妻二人同时同意或者一方为了支撑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负债,应被判定为是夫妻共同承担的责任。
2、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任何一方由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
倘若债权方能够有效证实该项债务的用途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或是在夫妻双方共同表述下产生,否则法院将会对其认定为并不是夫妻共同的债务。
3、如果夫妻双方以共同签署或是有夫或妻一方在事后来确认等方式来表达出来共同意愿产生的债务,那么这部分应该被认定为是夫妻共有的债务。
4、如在婚姻关系存在的过程中,某一方未经另一方授权,以个人名义跨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产生的债务,债权方以其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提出权利申请,人民法院将无法予以支持,但是,若债权方能够有力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有的意愿才产生的话则例外。
5、当夫妻离婚之际,对于双方都承认的债务问题,通常会达成基本的共识和统一的处理方法。
如果其中一方愿意自担,就意味着他/她自愿放弃自身的权益,法院坚持理解和尊重各方当事人表述的原则,判决便自然落在其肩上。
如果双方中的任一方都没有提出或表示有债务的存在,那么就理当做无共同债务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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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12: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