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的欠条在离婚后是否仍有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前所签署的欠条,在正式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同样具有效力。
欠条本身作为一种体现借款事项的书面凭证,其本质上可被视为一份关于债权与债务关系的确立文件。 在判断欠条是否完全真实可信的基础之上,一般来说法律会予以认可和支持。 因此,可以认定欠条理应具备有效性。 倘若欠条中所规定的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背负的责任,则应当由夫妻二人以共同财产进行清偿; 而若债务系由个人单独承担,那么就应当由相关责任人独立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