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还能追偿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际,原夫妇之间存在的共同负债是依然可被追索处理的责任范畴之一。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明确指出,婚姻家庭内发生的债务纠纷,夫妻双方均有义务予以清偿,而所采取的方式便是首先以伴侣双方共有的资产进行赔付。 若共有人自身的所有财产无法覆盖和偿还原债,或在分家析产时协商未果,此时便需依据相关法律文件向受诉人民法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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