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一方有债务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决定结束这段关系,其中一方的负债须由该债务人独自承担所有责任。然而,如果这笔债务是经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同意,亦或是其中一方在事态发生后正式确认认购,又或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某一方以个人名义因家庭生活和共同生产经营所需而背负的债务,则应被视为夫妻双方共同的资产,此种情况下,债务应由夫妇双方协同偿还。若在婚姻存续期间,某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背负的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债务,那么此类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部分的债务仍将由该债务人独自负担和承担所有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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