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保证期间最长多久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的保证期间最长期限不得超过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并持续计算六年。
所谓保证期间,乃为明确保障担保义务人依法承担担保责任之时间段。 对于一般保证而言,若担保义务人和债权人双方未曾就保证期间达成过任何约定,则该确保期间将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开始并延续六个月。 而对连带责任保证来说,若担保义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同样未能对此问题做出约定,那么从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债权人便享有在六个月之内要求担保义务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权利。 然而,若担保义务人和债权人已针对保证期间达成了书面协议,且该答应的时间早于债务履行期的结束时间或与债务履行期间同一日结束,则应被视为无约定; 若双方并未就此问题进行约定或约定不明晰,那么保证期间将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开始并继续维持六个月。 尽管如此,若法律作出了额外规定,那么这一期限将被予以放宽至长达六年。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