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权无效情形有哪些种类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抵押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尚未明确,或存在着争议,那么在此基础上设立的抵押权将被判定为无效。
举例来说,如果共有财产在未经过所有共有人的一致同意之下被用于抵押,那么这种情况下所设立的抵押权将会被视为无效。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定,对于某些财产形式是禁止进行抵押操作的,因此,若是在此类禁止范围内的财产被用于设立抵押权,该抵押权同样会被确认为无效。 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包括土地所有权在内的许多重要财产类型都是无法进行抵押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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