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移交保证金等担保能否优先受偿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务方转移保证金等形式作为担保的情形下,此类款项可享有优先受偿权。
在此前提之下,若采取金钱作为特殊类型的动产质押方式,则需遵循以下两个必备条件: 首先,双方必须签署书面的质押合同,明确表达出金钱质押的意向; 其次,应对作为质押标的之金钱进行明确界定,同时须依法移交给债权人实际控制、持有。 只要满足上述两个实质性要点,该类保证金方可获得优先受偿地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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