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押的设立有什么要求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设定质押权所需满足的条件如下:首先,债权人和债务人间须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质押协议,其目的在于确保担保债权的顺利实现;其次,作为质押标的物的物质,必须具备可转让与可扣押两方面特性,即构成了动产的范畴;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步骤,便是将质押物移交给质权人实际控制与管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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