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京津冀医保门诊新政策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京津冀医保门诊的新政策如下:
1、积极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扩大廊坊市北三县、雄安新区、迁安、曹妃甸、固安、涞水等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重点地区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 2、京津冀异地就医普通门诊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全部上线,不用再垫资、跑腿,就可以直接享受医保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