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有何规定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乃是专项负责医疗纠纷调解事务的权威性人民调解组织,该机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注册备案,同时构建了一个由法律、医学等领域的资深专家团队构成的庞大专家库。
在此基础之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争议调解过程中能够有效地填补患者对医学知识掌握的不足和医生所缺失的法律政策理解的空白,以此推动双方在公正、公平的协商环境下达成共识,完成调解协议的签署。 值得赞美的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坚持免收任何费用的原则。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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