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了医疗事故找哪个部门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遇医疗事故问题,此类争议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牵头调处,抑或是由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设立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裁决。
其中,卫生部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责任对全国范围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而县级及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设立的卫生行政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中医药管理部门)则需对其辖区内在医院投诉方面的事物做出相关的监管和指导。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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