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息网络多少次诽谤罪立案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利用互联网等各种信息交流平台对他人进行恶意诋毁,且该诋毁性言论在实际点击量以及浏览量均达到或超过五千次,亦或是被广泛转发并达到五百次以上的情形,应当视为构成了刑法意义上的“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尽管诽谤罪通常属于自诉案件范畴,但若其行为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损害国家利益,则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介入调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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