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诽谤罪构成行政拘留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诽谤罪有可能引发行政拘留的应惩措施。
诽谤罪,即蓄意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以期降低他人的声誉和人格尊严的不道德行为。 针对情节相对较轻、尚未达到犯罪标准的诽谤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公然进行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者,将给予五日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较为恶劣,则处以五日至十日的拘留,同时可附加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然而,如果诽谤行为的后果极其严重,例如同一诽谤信息的实际被点击与浏览次数超过五千次,或者被转发次数超过五百次; 导致受害人或其近亲出现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 在过去两年内曾因诽谤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实施诽谤行为; 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那么就会构成诽谤罪,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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