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名誉权怎么认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是人格权的一种,受到法律的保护。
侵犯名誉权的认定标准是: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具体包括侮辱、诽谤等行为。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而使损害后果发生。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 所谓特定的人是指一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 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 使得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否则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5、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联系,即由于侵权人的违法行为而直接导致了损害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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