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如何计算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院民事诉讼费用按以下规则计算和缴纳:
(一)关于财产类纠纷的处理,诉讼请求所涉金额或价值如果未满1万元人民币,则每宗案件需缴纳50元; 如已超過1万元但在10万元以内,需依照公式2.5%进行计算后缴纳; 若超过10万元但在20万元以内,需按照2%的比例进行计算并缴纳费用。 同样,当超过20万元但不满50万元时,需依照1.5%的比例缴纳; 超过50万元且不满100万元时,则需依照1%的比例进行计算并缴费; 而当超过100万元且不足200万元时,则按照0.9%的比例缴纳; 依此类推,直至超过2000万元为止,按0.5%的比例缴纳相关费用。 此外,非财产案件可参照财产案件的计算方式。 (二)关于非财产类纠纷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离婚、侵犯姓名权、名誉权等案件,每宗案件以50元至300元为固定收费标准。 其中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如不超过20万元的财产总额,无需额外支付费用; 如果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应依公式0.5%进行计算后再缴纳相应款项。 (三)关于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无争议金额或价值的,每宗案件收取500元至1000元人民币; 如有争议金额或价值,则应按照财产案件的相关规定计算并缴纳费用。 (四)对于劳动争议案件,每宗案件只需缴纳10元人民币。 (五)关于行政纠纷的处理,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收取的固定费用为每宗案件100元人民币; 其他行政纠纷每宗案件收取50元人民币。 (六)如果当事人对案件管辖权存在疑义并提出异议,但经审查确定异议不成立的,应对每宗案件缴纳50元至100元的费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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