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工费应该赔偿多少天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误工费赔偿天数的确定,需结合具体情形分析:
1.一般误工天数计算:通常以受害人因伤实际误工天数为准。 从受伤当日起,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例如,某人5月1日受伤,10月1日定残,那么误工天数就是从5月1日至9月30日的实际天数。 2.致残持续误工情况:若受害人因伤致残且持续误工,误工天数则计算至定残日后一天。 3.有固定收入的计算方式: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算。 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比如,月收入5000元,误工1个月,赔偿金额就是5000元。 4.无固定收入的计算方法: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总之,误工费赔偿天数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法规和证据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受伤,5月1日受伤,10月1日定残。小朱要求按照从5月1日至10月1日计算误工天数索要误工费,公司认为应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双方就误工天数及小朱有无固定收入、如何计算误工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一般误工天数计算规则,应从受伤当日起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即小朱的误工天数应算至9月30日。 2、若小朱因伤致残且持续误工,误工天数才可计算至定残日后一天,本案中小朱不属于这种情况。 3、若小朱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按公式计算赔偿金额。 4、若小朱无固定收入,按相应规则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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