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把别人撞了对方要误工费怎么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误工费的确定依据主要有两点,一是受害人的误工时间,二是其收入状况。
2.关于误工时间,是以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为准。 倘若受害人因伤致残而持续误工,那么误工时间能计算到定残日的前一天。 3.在收入状况方面,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那么误工费就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 要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进行计算; 倘若受害人无法举证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此时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4.例如,有一位对方,他每月的收入是5000元,由于受伤而误工了3个月,那么他的误工费就是5000乘以3,等于15000元。 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误工证明等相关材料,要是没有这些材料,可能就无法获得全部的误工费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朱受伤。小朱月收入5000元,误工3个月。小朱要求小李赔偿误工费15000元,但小李认为小朱无法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及收入状况证明,拒绝按此数额赔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误工时间需医疗机构证明,若小朱不能提供,误工时长难以确定。 2、小朱虽称月收入5000元,但无法提供收入状况证明。若有固定收入应按实际减少收入算误工费,小朱不能举证,小李有权质疑赔偿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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