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工费营养费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误工费的确定主要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首先,误工时间由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来确定。 要是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那么误工时间能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2.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就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 可要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那就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进行计算。 倘若受害人无法举证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此时就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3.关于营养费,它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的。 轻度损伤大概可以酌情确定为100元至300元; 中度损伤可酌情在300元至500元之间; 重度损伤则能酌情定为500元至1000元。 不过,具体的标准还得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小胡是肇事方。小朱受伤后接受治疗,误工多日。小朱有固定收入,但小胡对小朱提出的误工费计算方式有异议。同时,小朱还主张营养费,其受伤为中度损伤,小胡对营养费的金额也存在争议,双方协商无果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关于误工费,应按照小朱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小朱能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小胡应按此赔偿,小胡的异议不合理。 2、对于营养费,小朱为中度损伤,按照规定可在300元至500元之间酌情确定,需参照医疗机构意见,不能由小胡单方面决定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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