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鉴定怎么评判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伤残鉴定过程中,主要是依据受伤人员的身体所受损害状况、组织器官的功能失调程度以及预期将会对其日常生活及职业活动产生何种影响因素等多个维度,来进行综合评估并评定相应伤残等级。
评估时通常需要整合患者的病史记录、临床医学检验报告、放射性影像学诊断报告等多种相关信息作为参考。 值得注意的是,评估标准可能会因为伤残种类的差异(例如由工伤事故导致的伤残、由交通事故引发的伤残等等)乃至具体鉴定机构的不同而产生区别。 总的来说,越严重的躯体损伤、越显著的构成器官功能的失调以及预计给日常生活和职业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越大,那么对应的伤残等级也就越高。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一级: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1)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2)精神障碍或者极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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