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殴打如何认定情节较轻的标准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殴打情节较轻的情况主要有以下数种状况:
所导致的伤害程度较为轻微,诸如仅仅是皮肤表面的擦伤、软组织的局部挫伤等等; 冲突的发生源于偶然性的因素,并且行为者能迅速地意识到自身的错误,主动中止对他人权益的侵犯; 双方在矛盾激化过程中均存在一些过失或者不当言论,而非单方面以恶意挑起争端和纷争作为原因。 另外,如果攻击的对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口、残疾人士以及孕妇等特别需要保护的群体,即便是在实际上产生的伤害并未达到严重的程度,也可能难以被认定为情节较轻的范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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