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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直肠穿孔是几级伤残
分类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解答
律师解析:
胃肠穿孔之级别评定需依据疾病发病原因与伤势程度综合考量。
若因外伤等外部因素诱发胃肠穿孔,则定位于轻度伤残;
若病变累及全部胃肠道并引发切除、吻合等严重并发症,则可归类于重度伤残范畴。
1、轻度伤残:
若患者胃肠穿孔系由外力撞击或过量饮酒等因素引起胃肠道微小破损所致,此类情况下,患者将表现出腹痛、腹胀、恶心、呕吐等症状,其伤残等级相对较低,通常被认定为轻度伤残;
2、重度伤残:
若患者胃肠穿孔源于刀刺伤、电烧伤,或误食强酸、强碱等化学腐蚀剂,导致机体胃肠道受损引发胃肠穿孔。
在这种情况下,需立即采取紧急救治措施,必要时甚至需实施手术治疗,术后可能出现器官、系统的损伤,如切除、吻合等严重并发症,此时进行伤残鉴定的级别较高,有可能被判定为重度伤残。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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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8: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