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误工费的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如下:误工费的计付基于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及收入状况。误工时间应当依据受害人接受诊治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相关诊断证明予以核定。若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而致残且需要长期休养,误工时间可计算至法定伤残日期前一日。对于拥有稳定收入的受害人而言,误工费则按自其实际减少的收益予以计算。而对于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受害者,赔偿金额则将参考他们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作为依据进行计算。如受害人无法提供其最近三年内平均收入水平的证据,法院有权参照司法管辖地类似或相近行业当年从业人员的平均薪资水平来计算经济损失补偿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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