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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与户主发生矛盾导致无法办理户口本应如何处理
分类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如您遇到此类问题,我们建议您首先寻求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协助和调解,如果经过民警的耐心劝说后依然未能得到妥善解决,您可考虑向公安部门提交独立户口本申请。
一方面,对于被划分为一户的家庭,若其中的户主或是家庭成员因为家庭内部矛盾而不愿意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给其他成员使用,导致这些成员无法顺利进行各类个人事务处理时,同时又经过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劝导工作无果,此时公安派出所可以根据这位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为他们制作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驻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且在常驻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详细标注出相关情况。
另一方面,户口登记通常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
具体来说,1.与主事者共同居住于同一址的将被划分为一户,由主事者担任户主。
2.单身人士独自居住的话就视为独居一户,以自己为主户。
3.居住在机关单位、团体组织、学校、企业、事业等各种机构内部和公共宿舍内的户口会被视为共立一户在此处,或者也可以分别独立设立每一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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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9:5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