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可以跨县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允许符合条件的本地区籍公民在所在省份的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跨县级行政区划的居所迁移;同时,此类公民亦可依法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换领或者因遗失而需要进行的补办业务(但首次申领除外)。根据相关规定,每位中国公民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必须在三个月之内,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领取居民身份证。对于尚未达到十六周岁年龄的公民,则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