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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不迁户再婚户口本怎么写
分类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现行法律并未严格规定离婚后夫妇需要将其户籍从原住址迁离。
因此,无论何种情况下,均不存在强制要求离婚夫妇户籍迁出的情况。
然而,为了日后的生活便捷以及回避可能出现的尴尬局面,离婚当事人宜选择主动迁出各自的户籍。
众所周知,婚姻自由原则涵盖了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大方面。
夫妻双方的户籍既可以因为婚姻关系而合并挂靠于同一个住址,同样也可以在离婚之时恢复单身状态而分离两处。
需要关注的是,分户的实质性要件是需具备独立生活且分开居住的条件。
在离婚后的户口迁移过程中,女方往往是作为迁出方的角色出现的,但这并不影响迁移手续的顺利办理。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公民自决定离开本地户籍所在地前往他处定居时,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书面申报,通过审核后即可领取迁移证件,同时户籍资料亦会予以注销处理。
除了因婚姻、离婚原因产生的户口变动之外,因收养、认领人口、合并住址、分家、失踪、寻找回归者或者其他事宜等原因而引起的户口变动情况,都应由户主或该人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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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2:2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