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迁户口所需资料有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在户口迁移的过程中,原始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其次,当事人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明以及由原籍所在村委会或者居委会所提供的证明资料,前往户口打算迁入之地的派出所,并在其中填写户口落地登记申请书。 此外,还需将此申请提交至当地公安局进行审批。 经过严格审批后,既可选择通过网络完成户口迁移事宜,亦可携带警方核发的户口准予迁移证明文件赶往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完成最终的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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