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孩子改名需要父母双方都到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未成年人更名问题时,根据相关法规规定,须征得监护人(通常指父母)的双方面同意方可进行。
然而,这并不代表必须要求父母双方同时在场,父母可按照个人时间安排先后前往户口登记机关报名参加报名工作,或一方亦可明确委托另一方代理操办此事,均为合规操作。 特别是对于年龄尚未达到法定成年标准(即年满18岁)的未成年人而言,其提出姓名变更需求,应当由自己或者监护人(如父母、合法收养人等)直接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申请,且需严格遵守以上相关法律及程序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