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自抱养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抱养孩子当事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流程如下:
1、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书; 2、携带事实收养公证书; 3、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4、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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