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不让看孩子能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一方不让另一方看孩子的情况时,是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
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非直接抚养方与子女之间的情感联系,有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 关于行使探望权利的具体方式以及时间安排,通常先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确定;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二、起诉流程 当一方出现阻止另一方探望孩子的行为时,被拒绝探望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探望权纠纷诉讼。 在起诉前,需要精心准备好起诉状,在起诉状中清晰、准确地说明自己的诉求,例如希望获得怎样的探望方式和时间安排等;同时,要详细阐述相关事实和理由。 此外,还需提交能证明对方阻止探望行为的相关证据,像离婚协议,可以明确双方在离婚时关于子女探望权的约定;聊天记录等也能作为对方阻止探望的有力证据。 三、法院判决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从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来判决探望的具体方式和时间。 如果在法院作出判决后,对方仍然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保障自己的探望权得以实现。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李不让小朱探望孩子,双方就探望权产生争议。小朱准备起诉,想明确探望方式和时间,但小李认为自己有权决定孩子是否见小朱,拒绝配合。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小朱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小李有协助义务。双方应先协商探望方式和时间,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小朱起诉时,需准备好起诉状,写明诉求、事实和理由,并提交如离婚协议、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小李阻止探望行为的证据。 3、法院会综合考虑,从利于子女身心健康角度判决。若小李不履行判决,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