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丧偶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当面临丧偶这种特殊情况时,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关注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一、确定监护原则 一般而言,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在丧偶后,健在的一方通常会自然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这是基于法律规定以及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考虑的。 因为健在一方与孩子有着天然的亲子关系,在日常生活中能给予孩子情感上的支持和依靠,是孩子首要的抚养责任人。 这种安排有助于孩子在熟悉的家庭环境中继续健康成长。 二、排除不利因素 如果存在一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可能会对抚养权的取得产生影响。 比如,若一方患有严重疾病,可能无法全身心地照顾孩子;有赌博等恶习,会对孩子的价值观形成产生不良影响;或者之前未尽到抚养义务,让孩子缺乏应有的关爱。 因此,争取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向相关部门或法院证明自己不存在这些负面情况。 三、提供有利条件 要向法院或相关部门充分证明自己具备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 例如,有稳定的收入,能够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费用;有良好的居住环境,让孩子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空间;并且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助力孩子的未来发展。 四、尊重孩子意愿 当孩子已满8周岁时,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要注重和孩子的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想法和需求,给予他们足够的关爱和陪伴,争取孩子的认同。 案情回顾: 小朱丧偶后,欲争取与前夫所生孩子的抚养权。小胡则以小朱收入不稳定、居住环境差为由,欲争夺抚养权,双方产生争议。小朱此前无不良嗜一直关心孩子,孩子已满8周岁,更倾向于跟小朱生活。 案情分析: 1、从监护原则看,小朱作为健在一方,与孩子有天然亲子关系,按规定通常会自然取得抚养权。 2、关于不利因素,小胡所提小朱收入与居住问题并非法定严重不利情形,且小朱无恶习等负面情况。 3、在有利条件方面,虽小胡指出小朱部分不足,但小朱日常关心孩子,且孩子意愿倾向于她。 4、尊重孩子意愿上,孩子已满8周岁,其意愿对抚养权归属有重要影响,小朱更占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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