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孩子很小一般会判给女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离婚的诸多情况中,当孩子尚处于较小年龄阶段(通常指两周岁以下)时,原则上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女方。
这一判定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以及与之相关的司法解释。 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生理需求方面: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大多还处于哺乳期。 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程度极高,母乳是孩子最理想的食物来源,能为孩子提供全面的营养,助力其健康成长。 而且,母亲在生理上能更敏锐地感知孩子的需求,给予孩子及时、细致的照料。 2.心理需求方面:幼儿在心理上对母亲有着天然的亲近感和依赖感。 母亲的陪伴和关爱,能让孩子获得足够的安全感,有利于孩子心理健康发展。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的例外情形: 1.健康因素:若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如某些严重的传染病,或者存在其他严重疾病,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这种情况下孩子不宜与女方共同生活。 2.抚养态度:如果女方虽然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但却不尽抚养义务,对孩子的生活、成长不闻不问,而男方又明确要求子女随其生活,那么法院可能会将孩子判给男方。 总之,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给女方,但具体判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始终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根本原则。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感情破裂欲离婚,此时他们的孩子尚不满两周岁。小朱主张孩子抚养权应归自己(女方),小李则认为小朱身体欠佳可能影响照顾孩子,双方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从生理需求看,两周岁以下孩子多处于哺乳期,对母亲依赖高,小朱作为母亲在生理上能更敏锐感知孩子需求,利于照料。 2、从心理需求讲,幼儿天然亲近依赖母亲,小朱的陪伴关爱能让孩子有安全感,利于心理发展。 3、若小朱存在久治不愈传染性疾病等影响孩子健康的情况,孩子可能不宜随其生活。 4、若小朱不尽抚养义务,而小李明确要求孩子随其生活,法院可能将孩子判给小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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