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只有一个孩子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哺乳期内的孩子,一般是以跟着正在哺乳的母亲进行抚养为主要原则的。
这是因为母亲的乳汁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营养,有助于孩子的生长发育。 当孩子过了哺乳期后,如果双方因为抚养问题而产生争执且无法达成一致协议时,此时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以及双方的具体实际情况来做出判决。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 并且,在能够有利于保护孩子利益的前提之下,如果父母双方能够达成协议,轮流抚养孩子,这种情况是可以被准许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孩子尚在哺乳期,小朱主张孩子抚养权,小李却认为自己也能照顾好孩子,双方产生争议。孩子过哺乳期后,争执仍未停止,且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小朱存在特殊情况,如已做绝育手术,这是否会影响抚养权判定? 案情分析: 1、哺乳期内,按原则孩子应随哺乳的母亲抚养,因母亲乳汁利于孩子生长发育,所以一般情况下哺乳期孩子抚养权会倾向母亲一方。 2、过了哺乳期双方有争执且达不成协议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小朱做了绝育手术属于特殊情况,在判定时会作为重要因素考量,在有利于孩子利益前提下,若双方能协商轮流抚养,也是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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