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女方还需要出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依据法律条文来看,当婚姻关系解除后,父母对子女依然拥有抚养以及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旨在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无论父母是否仍在一起生活,都不能免除这一责任。 2.哪怕孩子被判定归男方来抚养,女方也依旧有义务支付抚养费。 这是为了确保孩子在生活、教育等方面的需求能够得到满足,不因父母的离婚而受到影响。 3.抚养费的具体数额通常会按照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各自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比如,子女在学习上需要额外的费用,或者当地生活成本较高,这些都会影响抚养费的数额。 4.一般情况下,是按照男方月总收入的20%至30%这个比例来给付抚养费。 如果男方要抚养两个及以上的子女,那么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这样的规定既考虑到了子女的需求,也兼顾了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 5.倘若女方的经济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比如遭遇失业、疾病等情况,导致其支付抚养费的能力受到影响,那么她可以与男方进行协商,共同探讨变更抚养费数额或者支付方式。 6.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男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女方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孩子归小朱(男方)抚养。按照法律规定小李(女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小李一直未支付,小朱认为应按自己月总收入20%-30%支付,小李称自己经济状况差(失业)无力支付,双方协商无果,小朱欲起诉。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小李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不因孩子归小朱抚养而免除。 2、小朱要求按比例支付抚养费有法律依据,但小李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协商变更抚养费数额或支付方式,协商不成小朱有权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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