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权一般会有几种判法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抚养权的判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判给女方 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会由母亲直接抚养。 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子女通常更需要母亲的悉心照料。 除此之外,如果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比如因某些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无法再生育,那么从保护女性生育权益以及子女成长的稳定性考虑,法院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同时,若子女随女方生活的时间较长,孩子已经适应了与母亲共同生活的环境,且女方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比如女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法院通常也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二、判给男方 当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时,从公平以及子女成长的角度出发,法院有可能将抚养权判给男方。 若子女随男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例如孩子在当地有熟悉的社交圈子、学习环境等,这种情况下男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另外,如果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会影响到对子女的抚养和照顾,法院也可能将抚养权判给男方。 三、协商轮流抚养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比如双方的经济条件、居住环境等都较为适宜抚养子女,且能够协商好轮流抚养的具体安排,法院经审查后若认为这种方式可行,会予以支持。 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始终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争夺两岁女儿小静的抚养权。小朱做过绝育手术,小李工作繁忙常出差。小朱主张因自己无法再生育且能悉心照料,应获抚养权;小李则称自己经济条件好能给孩子更好生活,双方争议不下。 案情分析: 1、从年龄看,小静两岁,原则上应判给母亲小朱抚养,此阶段孩子更需母亲照料。 2、小朱做过绝育手术,从保护女性生育权益及孩子成长稳定性考虑,抚养权倾向判给小朱。 3、小李虽经济条件好,但工作繁忙常出差,不利于对小静的日常照顾,综合考量小朱获抚养权可能性更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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