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不让孩子去看母亲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父母离婚后出现一方不让孩子看另一方的情况,可通过以下方式来妥善解决:
一、协商解决 首先,双方应心平气和地进行沟通。 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能由于某些原因,比如对另一方存在误解或者生活上的一些困扰,而暂时不想让对方探望孩子。 此时,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主动与对方交流,诚恳地表明自己探望孩子的愿望和重要性。 明确指出探望权是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同时也可以站在孩子的角度,强调孩子成长过程中需要父母双方的关爱,这样的探望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益。 通过友好协商,争取让对方理解并配合探望安排。 二、申请调解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等相关组织申请调解。 这些组织相对中立,能够从客观的角度看待问题。 调解人员会深入了解双方的矛盾焦点,耐心倾听双方的想法和诉求,然后从中斡旋协调。 他们可能会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一些合理的探望方案,比如规定探望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以促成探望问题的妥善解决。 三、提起诉讼 要是调解也不能解决问题,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全面综合地考虑子女的意愿、双方的实际生活状况等因素,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若对方依旧不履行判决,那么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探望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李不让小朱探望孩子。小朱尝试与小李协商,强调探望权及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但小李因对小朱存在误解而拒绝。之后小朱申请调解,相关组织提出探望方案,小李仍不配合。小朱无奈提起诉讼。 案情分析: 1、协商阶段,小李因误解拒绝小朱探望孩子,小朱有权明确表明探望权受法律保护,且从孩子成长角度争取小李理解,这是合理合法的维权行为。 2、调解不成时,小朱提起诉讼是正当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判决,若小李仍不履行,小朱申请强制执行能有效保障其合法的探望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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