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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男方不想要孩子可以吗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的情境中,男方选择不想要孩子是被法律所允许的。
法律明确规定,当婚姻关系解除后,处于哺乳期的子女,通常会以跟随哺乳的母亲进行抚养为首要原则。
而对于哺乳期过后的子女,如果双方在抚养问题上产生争执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由人民法院依据子女的自身权益以及双方的具体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
倘若双方都对抚养孩子持抵触态度,此时法院会全面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经济条件等诸多因素,以最有益于孩子健康成长为根本准则来判定抚养权的归属。
如果男方确实欠缺抚养孩子的能力,或者其自身情况并不适合抚养孩子,那么法院大概率会把抚养权判归女方所有;
然而,倘若男方具备一定的抚养能力,并且也愿意主动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那么他也有获得抚养权的可能。
总之,抚养权的最终归属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和权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有一个孩子已过哺乳期。小朱是男方,他表示不想抚养孩子,小李则认为小朱有抚养能力就应该抚养。双方争执不下,闹上法庭,小胡法官要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

案情分析:

1、小朱虽表示不想抚养孩子,但法律允许其表达意愿。不过若他有抚养能力,法院会综合考量。
2、对于已过哺乳期孩子抚养权,在双方争执不下时,法院需依据孩子权益和双方实际情况判定。如果小朱有抚养能力且对孩子成长有利,也有获得抚养权可能,反之则可能判给小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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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0:4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