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两个孩子跟前妻男方要给多少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时,要考量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若父母中有一方有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通常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来给付。 倘若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虽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而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情况,抚养费的数额则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予以确定。 具体到有两个孩子的情形,男方每月支付的抚养费大概在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至五十之间是比较合适的。 不过,这需要综合男方的实际收入等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并且,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既可以是定期给付,也可以在具备条件时一次性给付。 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子女在离婚等情况下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支持,以满足他们的生活和成长需求。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育有两个孩子,后二人离婚。小朱有固定收入,小李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朱支付抚养费。小朱认为自己不应按较高比例支付抚养费,认为应按最低比例支付,双方产生争议。法院需依据相关法律确定小朱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确定抚养费数额要考量子女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小朱有固定收入,育有两个孩子,抚养费比例应在月总收入百分之三十至五十之间。 2、法院应综合小朱的实际收入等因素确定数额,同时支付方式可定期给付或一次性给付,目的是满足孩子成长需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