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上大学的费用需要承担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通常来讲,父母仅仅需要负责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等相关费用。
而对于那些已经成年并且正在读大学的子女,父母是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的。 这其中,如果在离婚的时候,父母双方经过约定,或者通过法律程序明确了由其中一方来承担子女大学期间的费用,那么这一方就必须依照约定或者判决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要是父母的经济状况比较好,并且他们自己愿意去承担子女的大学费用,这就属于父母的个人自愿行为,法律是不会强制要求他们这样做的。 但要是父母自身经济上比较困难,实在没有能力去承担子女的大学费用,那么子女也不能凭借这个理由去要求父母支付。 总而言之,离婚之后孩子上大学的费用到底要不要承担,主要取决于离婚时的约定或者法律的判决,同时也和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他们的意愿有着密切的关系。 如果离婚时约定了某一方要承担大学费用,那这一方就应该履行;要是没有约定,一般就不用承担。 而父母的经济能力如果允许,他们自愿承担那是可以的,但如果经济困难,就无需承担,子女也不能强求。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他们的孩子小胡已成年正在读大学。离婚时未对小胡大学费用有约定。小胡要求小朱支付大学费用,小朱经济状况不佳拒绝支付。小胡认为小朱有抚养自己的义务应支付费用,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未约定,父母对成年读大学子女无法定抚养义务。 2、小朱经济困难,且无约定,小胡不能强求小朱支付大学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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