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都不要抚养权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离婚时双方都不愿要抚养权时,法院通常会依据具体情形来作出判决。
在考量孩子相关事宜时,首先会着重关注孩子的年龄情况,不同年龄段的孩子有着不同的成长需求和心理特点。 性别方面,男孩和女孩在某些方面可能会有差异,比如性格培养等。 健康状况更是关键因素之一,若是有特殊疾病或身体较弱的孩子,需要更精心的照料。 总之,是以利于孩子的成长为首要原则。 一般来说,会把抚养权判给更具备抚养能力和条件的一方。 比如有稳定收入,能为孩子提供充足的物质生活保障;有固定住房,给予孩子一个安稳的居住环境;还有良好的教育资源,有利于孩子的学习和发展。 倘若双方的抚养能力大致相当,那此时就会考虑孩子的意愿。 不过,孩子的意愿必须是在8周岁以上,并且是其真实的内心想法。 要是双方确实都没有办法直接抚养孩子,法院或许会判决由其中一方暂时代为抚养,等到条件适宜的时候,再对抚养权进行变更。 总之,法院会全面综合各种因素,谨慎地作出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判决,以保障孩子的未来。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育有一个孩子,但双方都不愿要抚养权。孩子7岁,身体健康,男孩。小朱有稳定收入与固定住房,教育资源也较好;小李也有稳定收入、住房和不错的教育资源。双方就抚养权问题僵持不下,都希望法院判定对方抚养。 案情分析: 1、由于孩子未满8周岁,无法考虑孩子意愿。 2、小朱和小李抚养能力大致相当,都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如稳定收入、住房和教育资源。 3、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等因素,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将抚养权判给其中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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