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和父母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定继承相关规定中,明确了第一顺位继承人涵盖配偶、父母以及子女。
当涉及遗产分配时,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情况下应当保持均等。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是对生活存在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例如,配偶或者父母中的一方,由于身体残疾而丧失了劳动能力,同时又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生活陷入困境,这种情况下,在遗产分配时就需要考虑其实际需求,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份额,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比如配偶长期悉心照顾被继承人的生活起居,在被继承人生病时陪伴就医、日常饮食起居等方面都付出了较多精力,这种情况下,其在遗产分配时就可以获得相对较多的份额。 三是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例如父母自身有能力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但却没有履行这一责任,那么在遗产分配时,就可能少分甚至不分。 总之,具体的遗产分配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来确定。 案情回顾: 被继承人去世后,小朱、小李、小胡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开始遗产分配。小朱身体残疾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稳定收入;小李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悉心照料其生活起居;小胡有扶养能力却未尽扶养义务,三人对遗产分配份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身体残疾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稳定收入,生活存在特殊困难,按照法律规定,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可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份额。 2、小李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并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以体现对其付出的认可。 3、小胡有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在遗产分配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是对其未履行义务的一种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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