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继承权顺序怎么排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房子继承权顺序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相互享有继承权。 -子女:这里的子女范围较广,涵盖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其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养子女,经合法收养程序成立收养关系的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比如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的情况。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包含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另外,被继承人有权通过遗嘱指定继承人。 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就会按照遗嘱内容进行房产继承,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其有配偶小丽、非婚生子女小胡,父母健在,还有兄弟姐妹小李、小静。小朱生前未立遗嘱,小李、小静认为非婚生子女不应有继承权,主张由他们继承房产,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所以小胡作为非婚生子女有房产继承权。 2、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小丽、小胡以及小朱父母存在的情况下,小李、小静不能参与继承,房产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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