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继承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拆迁房的继承分配,要依据不同情形来具体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有遗嘱的情况 当被继承人,也就是房屋原来的所有人,在生前立下了合法且有效的遗嘱时,拆迁房的分配就需按照遗嘱内容执行。 这意味着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能够凭借这份遗嘱,获得相应的房产份额。 比如说,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表明,某套拆迁房由其长子继承,那么长子就可以依据遗嘱合法取得该房产份额。 在这种情况下,遗嘱的法律效力是关键,它决定了房产的归属。 二、无遗嘱的情况 若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那么拆迁房的继承就需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办理。 法定继承有明确的顺序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则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而且,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是均等的。 不过,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多分一些份额。 在实际的分配过程中,继承人之间可以先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拆迁房的分配问题。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的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拆迁房,其生前未立遗嘱。小胡作为长子,认为自己应多分房产,而小丽、小静等其他子女则主张按法定继承均分。各方协商不成,矛盾激化,最终闹上法庭。争议点在于无遗嘱情况下拆迁房该如何在子女间合理分配。 案情分析: 1、因小朱未立遗嘱,此拆迁房应按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其配偶、子女、父母,他们都有继承权。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若小胡不存在生活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主张多分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公正裁决房产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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