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房产赠与他人需要公证过户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的。
办理房产赠与公证由房产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证明)及其复印件; 2、受赠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房产赠与书、房产受赠书或房产赠与合同文本; 4、被赠与房产的所有权证书; 5、赠与房产属共同所有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赠与人将该房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6、赠与房产属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 7、赠与房产属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区、县人民政府或市局以上主管部门批准赠与文件; 8、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明确规定: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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