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一样的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继承权方面享有同等地位,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一、法律规定层面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 其中第一千零七十一条强调,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法律面前与婚生子女处于平等地位,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对其加以危害和歧视。 同时,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在法定继承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里所指的子女范围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这意味着,从法律角度看,非婚生子女在法定继承的序列上与婚生子女是完全相同的,不存在差别对待的情况。 二、继承份额方面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也就是说,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通常情况下,所获得的继承份额是一样的。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继承份额有所不同。 比如,继承人之间经过协商,一致同意不均等分配遗产,这种情况下会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分配。 再比如,有的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出于人道主义和法律的公平原则,会对这类继承人给予特殊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份额。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非婚生育一子小胡,小朱后与小静结婚生育一女小丽。小朱去世后留下遗产,在遗产分配时,小丽认为自己是婚生子女应多分遗产,小胡作为非婚生子女应少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小胡享有与婚生子女小丽同等的权利,在法定继承序列上二者地位相同,不存在差别对待。 2、在继承份额方面,一般应当均等。除非继承人协商一致不均等分配,或者有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需特殊照顾,本案不存在这些特殊情况,所以小胡和小丽应获得均等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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