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谁可以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的继承问题,具体有以下几类可继承的人群:
一、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在房屋继承中有着明确的顺序规定。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其中,子女的范围较为广泛,不仅包括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还涵盖非婚生子女,也就是在婚姻关系以外生育的子女。 养子女,是指通过合法收养程序被收养的子女。 同时,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享有继承权。 父母方面,包括生父母,即亲生父母;养父母,即通过收养关系成为父母的;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继承开始后,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屋,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嘱继承人 被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从法定继承人中指定一人或者数人来继承房屋。 这种方式能让被继承人更精准地安排房屋的归属。 三、受遗赠人 被继承人还可通过遗嘱把房屋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自己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明确接受的表示,否则可能会影响其受遗赠的权利。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屋,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小丽、亲生子女小胡,还有收养的子女小李。同时,小朱生前立遗嘱指定小静为遗嘱继承人。小静主张按遗嘱继承房屋,而小丽、小胡、小李认为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分配房屋,争议由此产生。 案情分析: 1、关于法定继承人,小丽作为配偶、小胡作为亲生子女、小李作为养子女,均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无有效遗嘱时有权继承房屋。 2、对于遗嘱继承人小静,若小朱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那么小静可依遗嘱继承房屋,否则应按法定继承处理该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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