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没有遗嘱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具体的操作流程: 一、确定继承人范围 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是有明确顺序规定的。 首先,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配偶是指在法律上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伴侣;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其次,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姐妹涵盖同父母的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姐妹、养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姐妹。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确定继承份额 一般而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这是对其付出的一种合理回报。 而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如果不尽扶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以体现公平和责任。 案情回顾: 被继承人小胡去世且未留遗嘱,其遗产分配出现争议。小胡有配偶小丽,子女小朱和小李,父母小静。此外还有姐妹。小朱主张按法定继承,自己作为子女应多分,而小丽认为自己照顾小胡多也应多分,引发纷争。 案情分析: 1、继承人范围方面,小丽、小朱、小李、小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小胡的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不参与继承。 2、继承份额方面,一般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均等。若小丽能证明对小胡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小胡共同生活,可适当多分;若小朱主张多分缺乏合理依据,且未尽相应义务,可能少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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