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让财产等小孩成年使用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是几种能让财产等小孩成年后使用的常见方式,具体介绍如下:
1.遗嘱指定 遗嘱指定是一种常见的财产安排方式。 财产所有人若希望通过遗嘱来规划财产的分配,可在遗嘱中清晰、明确地表明,特定的财产需等到小孩成年后,才交付给其使用或者由其继承。 遗嘱的设立需严格符合法定的形式和要求。 例如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不能由他人代写或打印后签字,还要在遗嘱结尾处签名,并注明书写的具体日期。 只有这样,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能够确保财产按照遗嘱人的意愿进行分配。 2.设立信托 设立信托也是一种有效的方式。 财产所有人可以将自己的财产委托给专业的信托机构进行管理,同时指定小孩为受益人。 在信托合同中,要详细约定当小孩成年后,信托机构才开始向其分配信托财产以及相应的收益。 信托机构具有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和丰富的经验,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财产进行妥善的管理和合理的分配,保障财产的安全和增值。 3.财产代管 还可以选择指定一名或多名可靠的财产代管人。 在小孩未成年期间,由代管人负责代管财产,待小孩成年后,再将财产完整地移交给小孩。 为了保障财产的安全,可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明确代管人的权利和义务,比如代管人需定期向相关人员报告财产的管理情况等。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前立遗嘱指定部分财产等小孩小静成年后继承,但遗嘱是打印后签字,未亲自书写全部内容。小胡设立信托指定小孩小丽成年后获财产收益,信托机构却在小丽未成年时分配财产。小李指定小胡代管小孩小朱的财产,小胡未定期报告财产管理情况。 案情分析: 1、小朱的遗嘱因不符合自书遗嘱法定形式要求,可能不具法律效力,无法确保财产按其意愿等小静成年后分配。 2、信托机构未按信托合同约定,在小丽未成年时分配财产,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相应责任。 3、小胡作为代管人未履行定期报告义务,可能影响财产安全,需按协议承担相应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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