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兄妹共同继承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兄妹共同继承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判断:
一、法定继承的情况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取得房产份额,一般而言,这部分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在经济上往往是一个共同体,继承所得财产原则上会归夫妻共同所有。 例如,夫妻一方的父母去世后,在没有遗嘱特别说明的情况下,该方通过法定继承得到的房产份额,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 如果遗嘱中明确表明该房产份额只归夫妻一方所有,那么这部分房产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遗嘱中写明某套房产由儿子单独继承,这种情况下,该房产份额就只是儿子的个人财产。 二、遗嘱继承的情况 按照遗嘱指定由夫妻一方继承的房产份额,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比如,遗嘱清楚地说明某套房产由女儿一人继承,那这部分房产就是女儿的个人财产。 若遗嘱未明确表示只归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份额,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为了保障婚姻中双方的财产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兄妹,父母去世后留下房产。小朱通过法定继承获得部分房产份额,其配偶小胡认为该份额是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则认为应是其个人财产。此外,小丽通过遗嘱继承获得房产份额,其配偶小李也对房产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法定继承的房产份额,在无遗嘱特别说明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小胡的主张有一定法律依据。 2、若遗嘱明确房产份额只归小朱,那该份额就是小朱个人财产。对于小丽遗嘱继承的份额,若遗嘱指定只归小丽,那就是小丽个人财产;若未明确表示只归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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