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手房五证不全会放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的房地产开发流程中,若相关楼盘未能取得全部证照(即通常所说的五证),那么该类楼盘与买受人之间签署的合同便可能因无效而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维护。同理,当涉及到银行或金融机构提供的房屋抵押贷款业务时,也只能依据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法合规合同进行相应操作,因此,在五证尚未齐全的情况下,这些楼盘基本上是不具备申请抵押贷款资格的。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常常看到这样的现象——不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在处理类似此类的住房抵押贷款业务时,往往会根据项目本身存在的风险程度、以及开发商所展现出的实力规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慎考量,在某些特定条件下,甚至认可在部分证照暂未齐备的情况下为购房者办理抵押贷款手续。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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