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遗产继承时效是多久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父母遗产继承时效问题,主要涉及两个关键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继承开始时间 继承开始的时间节点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 也就是说,当父母一方或者双方不幸去世,继承便即刻开始了。 此时,继承人依法就拥有了主张继承遗产的权利。 比如,父亲去世后,其子女、配偶等法定继承人,从父亲死亡的那一刻起,在法律上就有权利去继承父亲遗留下来的财产,像房产、存款等各类合法财产。 二、诉讼时效 1.受遗赠相关时效:受遗赠人在知道自己受遗赠这一情况后,需要在六十日内明确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如果在这六十日到期时,受遗赠人没有作出任何表示,那么在法律上就会被视为放弃受遗赠。 例如,某人得知自己被遗赠一套房产,但在六十日内未表态,那就等同于放弃了该房产的受遗赠权。 2.继承纠纷诉讼时效:当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时,若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这个三年是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开始计算的。 不过,要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了二十年,就不能再提起诉讼了。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有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但继承权利本身并不会因为时效届满而消失,只是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利的后果。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母相继去世,留下房产和存款等遗产。小胡作为受遗赠人得知受遗赠情况后,未在六十日内表态。之后,小朱和小李就遗产分配产生纠纷,小朱认为小李侵犯其权益,在知道权利被侵犯两年后提起诉讼,而此时距继承开始已超二十年,争议点在于相关时效对遗产分配的影响。 案情分析: 1、对于小胡,其未在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应视为放弃受遗赠。 2、小朱提起诉讼时虽距知道权利被侵犯未超三年,但自继承开始已超二十年,按照规定不能再提起诉讼,即便继承权利本身未消失,但在诉讼中可能面临不利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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